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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1发布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作者:编辑:系统管理员审核人:

    标准化考场暨多媒体教室视频监控管理规定(试行)

    20155

    为加强学校标准化考场及多媒体教室监控的管理,提高标准化考场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防范作用,更好地为学校工作和师生服务,特拟定本管理草案。

    一、资产处教育技术科负责学校标准化考场及多媒体教室监控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考场的网络维护,设备运行,以及考试前的系统调试。

    二、标准化考试使用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为前提,特殊情况须报学校批准。

    三、资产处须安排专人做好监控视频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任意公开考场和多媒体教室监控视频录像资料,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四、自觉加强教室监控中心的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非公安人员查询监控记录的,必须报请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记录,未经批准一律谢绝查询。

    五、为使视频监控能更好的为教学服务,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每个系分配一个远程调看视频监控的账号,一般由系主任保管和使用。该账户仅供内部学习,不得下载视频或外传。

    六、标准化考场及多媒体教室的监控录像资料一般不得复制、外借;特殊情况需复制和外借的,须经相关考务部门和主管校领导批准,并做好调用登记。

    七、定期维护视频监控终端,对相关仪器设备定期巡检,及时做好维修维护、更新升级、病毒查杀工作,确保设备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