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 当前位置:首页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

    2022-04-11发布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作者:编辑:系统管理员审核人: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 实验室安全工作要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并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设立安全检查登记本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作好记录。

    二、 保持实验室摆设整齐,走道畅通。发生意外事故时不要慌乱,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切断电源等,防止事故蔓延,并立即向上级报告,不得隐瞒。如有盗窃发生,必须及时向院值班人员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三、 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或请电工检查维修。

    四、 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消防器材,且随时处于方便使用状态,并按保卫部门的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五、 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不得私用电炉与炊、烹等电器。

    六、 下班前,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各个岗位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水、电,并确保关好。

    七、 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八、 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九、 实验室的人员要遵守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处分、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