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一、 学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迟到超过10分钟不得参加本次实验。
二、 进入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谈笑,不做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事,不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设备,不进入与本次实验无关的场所。注意环境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杂物。
三、 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基本要求,掌握原理和方法,独立完成实验准备工作。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后,才能开始做实验。
四、 实验时应严肃认真、正确操作,仔细观察,要准确、真实记录各种实验数据,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 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或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关断电源,并及时报告指导老师。
六、 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先了解性能和操作方法,未经教师同意,不得任意操作,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 实验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或丢失仪器、配件、工具的,均应及时查清原因并上报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按章赔偿。凡隐瞒事故不报者,从重处罚。
八、 实验完毕,实验数据须先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然后清点交接仪器、工具,并做好清洁卫生、切断电源、气源、关好水龙头,才能离开实验室。
九、 实验后要每人认真写好一份实验报告(包括认真分析实验结果、精确处理数据、图表),并按规定及时上交,凡缺实验或实验报告者不得参加考试。
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做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时,应按相关规定事先与有关实验室老师联系,报告自己的实验目的、设计方案、所需实验仪器和材料等,经同意后方可在实验室安排的时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