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苏财教〔2007〕137号)、我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各学院初审,学校评审的程序,决定推荐何文静等180人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1日-11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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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施老师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名单.xlsx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