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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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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本馆图书按《中图法》分类,按图书检索号组织排架,读者查找图书时可参照《中图法》基本大类表。

    二. 本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阅览图书时,每人每次限取1-3册,阅后请将图书放在专用书车(或专用书架)上,由工作人员统一上架。

    三. 本室图书既可阅览,也可外借。读者挑选到满意的图书后,即可将图书和借阅证同时送至服务台,由工作人员办理外借手续。还书时,读者将书放在还书台上即可。

    四. 读者如需复印借阅室图书时,应在服务台办理复印登记手续,并在本班次工作时间内将图书归还本室。

    五. 借书册数: 教职工10    学生5册    各类临时借阅证5册

    六. 借书期限: 28天(4周),图书逾期占用费:每册每天0.1

    七. 图书续借: 全体读者可续借一次:教职工  14天(2周)   学生  7天(1周)(包括临时证)

       续借手续应在读者借书以后的第25天到第28天之间办理,续借期自首次借书的到期之日算起,读者可在检索查询机上自行办理;未到续借期限或过期图书不提供续借服务。

    八. 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内到期的图书可在假期结束后的七天内归还,不作过期处理。

    九. 学生外出实习期间(实习前以班级为单位凭院系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延期手续)到期的图书应在实习结束返校后的七天内归还,不作过期处理。

    十. 读者在借书前,须自行检查书中有无污损、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声明,交由工作人员处理,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