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及学校相关要求,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现就学历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的办理流程说明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08年以来颁发的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遗失者。学历证明书分毕业证明书、结业证明书,根据申请人在学信网的毕结业结论开具。
二、受理时间
1、3、4、5、10、11、12月第1-5个工作日。
三、具体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学历/学位证明书办理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教务处审核,同时按以下要求提供本人近期证件照:
(1)蓝色底小二寸;
(2)纸质版照片一式两份,若需同时办理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提供纸质版照片一式三份;
(3)电子版照片:文件大小在10K-40K之间,以身份证号命名,后缀名为“.JPG”,发送至指定邮箱。
(4)本人近期证件照要求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不满足要求的将以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人。
2.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打印证明书并以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人可领取时间。
3.申请人按通知的领取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行政楼203室)领取证明书。
四、其它说明
1.证明书只能办理一次,若遗失则不再补办。
2.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按上述流程办理。
3.来校需提前与辅导员联系办理进校手续。
五、联系方式
电话:025-85786083 邮箱:30833739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