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办学20周年“紫金奖章”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在我校20周年校庆到来之际,为表彰在学校发展历程中作出贡献的教职工和校友,增强全体师生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凝聚力,提升学校社会声誉度和影响力,现开展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办学20周年“紫金奖章”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突出事迹、客观公正、严格标准、民主公开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紫金奖章”评选工作组,成员由校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校友代表组成,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评选工作。
各单位(部门)成立评选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本单位(部门)教师代表、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活动和确定推荐人选工作。
三、评选项目和推荐条件
1.杰出贡献者奖章(10人)
在学校创建时及办学初期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在学校发展过程中给以关怀和帮助的教职工(含已退休及离任领导和教职工)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2.杰出教育者奖章(10人)
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廉洁从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成绩显著,在全校师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职员工。
3.杰出校友奖章(10人)
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科技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校友;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卓有贡献,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校友;长期关心、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为母校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友。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设立“紫金奖章”评选工作组,部署评选各项事宜。
(二)推荐方式:各单位(部门)评选工作小组集中提名,每个单位(部门)必须提名包含三个类别的候选人名单及每个人的提名理由(字数在50-100字),提名总数不少于10人。(10月8日前)
(三)评审步骤:
1.“紫金奖章”评选办公室汇总人选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10月8日)
2.“紫金奖章”评选工作组确定最终人选。(10月10日)
3.校务会审议通过。(10月14日)
4.对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五、表彰形式
(一)10月20日学校校庆表彰大会上,由学校董事会为每位当选者颁发“紫金奖章”和奖品。
(二)学校通过举办大讲堂、杰出事迹报告会及相关媒介,广泛宣传“紫金奖章”获得者的先进事迹,编辑“紫金奖章”获得者先进事迹集。
联系人:赵阳璐 电话:66796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2019年9月26日